法律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何减少损失

  一、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何减少损失

  担保人为民间借贷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可以通过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损失,且要考察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民间借贷证据目录内容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案件原告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