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怎样分割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怎样分割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共同财产

  1、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五条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妇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异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同时依据生产、生活的实际上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状况,具体处理时还可以有所差别。

  2、维护儿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儿女、特别是未成年儿女的权益放到首位,切实保障儿女离婚之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要求。在离异时,为确保后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要照顾儿女权益,照顾与儿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是将共同财产分给儿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我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异,实行破裂原则离异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不管哪种缘故造成,均可以批准离异。即便是因一方或是双方的过失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批准离异。可是,如离异是一方有严重违背婚姻义务、毁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暴、凌虐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背婚姻义务、毁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失行为给对方产生巨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因此不管无过错方是积极要求离异,還是被动承受离异的后果,都应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获得照顾,以弥补其所遭受的心身伤害与痛楚,反映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益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