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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广告属于要约吗

  刊登广告属于要约吗

  一般的广告是不属于要约的,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知道刊登广告一般不属于要约,而是属于要约邀请。所以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上在这方面的规定,这样才能弄清楚其中是什么回事。并且对于要约邀请我们也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才能清楚的了解这个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