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能否产生重大误解
要约能否产生重大误解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具有合同基本内容的,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合同成立,所以要约是能产生重大误解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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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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