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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时间范围具体是什么时间

  探望权时间范围具体是什么时间

  探望权时间范围探视时间在法律上并无规定,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探望权。

  相关法律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法律中并没有对于探望权的时间进行一个确切的规定,这个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了,一般来说这个探望权的拥有者可以随时去探望子女,引发矛盾的话还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