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几天的探视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几天的探视规定是什么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第一,《民法典》未明确规定子女享有探视权。

  第二,《民法典》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第三,《民法典》限制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第四,《民法典》中“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