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口头约定能否作劳动争议证据

  口头约定能否作劳动争议证据

  可以,但是很难。在实际中,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采取口头约定的方式,导致劳动合同并未真正解除,劳动者要求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就存在难度。

  实际生活中,劳资双方为了图方便经常以口头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口头约定很难来确认合同是否已解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必须出示书面证明。如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有权利要求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劳动者系自动离职,可依据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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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