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诉讼经历哪几个阶段

  一、离婚诉讼经历哪几个阶段

  1、起诉立案,法院在接到原告离婚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立案后规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办、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2、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3、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5、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7)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