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理解
一、什么是犯罪中止?
1、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2、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二、犯罪中止有二种情形:
1、普通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形态。它应当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及时性,即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预备过程中或者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达到既遂以前,及时放弃犯罪,使得犯罪得以停止。
(2)、自动性,即自动放弃犯罪。所谓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己意志而放弃了当时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行为。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只有在主观上有自愿放弃犯罪的意图,在客观上又有自动停止犯罪的行为,才能不使危害结果发生。
(3)、彻底性,即彻底放弃犯罪。所谓彻底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是坚决的、完全的,而不是暂时中断,是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决心和真诚悔悟的程度。
2、特殊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终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