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房产离婚时也要分吗

  房产作为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往往在夫妻离婚时成为争夺的对象。虽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婚前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实际上,离婚之后如何处置这类财产,仍然存在一些争议。今天我们就来探讨婚前房产究竟应该怎样分割。

  房价连年增长,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贷款买房成为普遍的选择,因此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负担房贷的情形比比皆是,一旦离婚,房产的分割就成为一个难题。

  那么,怎样分配更合理呢?

  在法院的判决中,最常见的是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离婚之后需向对方返还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也就是说,要将配偶出资还贷部分归还给配偶。

  但是问题远远没有这么简单,鉴于房屋价值呈不断上升趋势,几年前购买的房子如今可能已经身价大增,所以又引发了对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对于婚前所购房产所产生的增值收益部分到底该不该让另外一方分享,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这方面存在争议。

  从过去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倾向于配偶一方并不享有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权,因为房产的增值依附于房产本身,也就是说,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而言,很多人认为不该平分。

  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他们的观点是,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既然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房产增值做出了相应的贡献(比如共同还贷),因此产权拥有方应当对其进行适当补偿。但这种补偿完全出于道义,不存在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