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多少岁起为法定年龄
童工多少岁起为法定年龄:
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相关条例: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身份证信息有疑问的,应向当地公安部门寻求协助核实;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承担。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雇佣童工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相关的条例。相比于雇佣童工的违法行径,加工作坊老板专横、粗暴的做法更令人发指。不到年底不发工资,扣押身份证、银行卡,甚至用暴力解决问题。其中丝毫看不见合理的劳资关系,而作坊老板的口吻,则暗示着他们把工人当作依附于生产资料的工具,甚至限制人身自由、侵害生命健康都变得理所应当。
义务教育为何被某些群体抛弃?显然和物质的匮乏有剪不断、理不清的关系。但是贫困不能解释一切。几十年来,“知识改变命运”早已是陈词滥调,身处社会底层却渴望改变并且寄希望于教育的人不可计数。童工现象折射出的是比贫困更可怕的东西:在思想上对自我地位的固化,失去了社会阶层流动的信念。在这麻木中,读书无用论大行其道,打工挣钱变成唯一的前景。
教育时常成为网络热议话题,不可否认,教育改革是现今教育领域的最主要任务,但我们不能遗忘,仍有义务教育的空白地带需要关注与填补,童工也不过是它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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