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费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是多少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标准:
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
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
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1200
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2000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