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项目不能够授予专利权

  哪些项目不能够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及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的定义

  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专利权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专利权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专利权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根据上述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与事项主要包括:

  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这里的法律应作严格要求,限“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是指该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法律相违背。如伪造货币的设备,不能授予专利权。如果目的不违法,由于违法使用而违反法律的,则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如以医学为目的的毒药等。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如带有淫秽图片的外观设计等。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动物、植物或者微*物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这就要求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遗传资源的获得、利用要合法,并在申请专利时说明来源。

  5、科学发现

  即对自然界中已经客观存在的未知物的发现和认识。

  6、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比如速算法、比赛规则等。

  7、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如核磁共振诊断方法、针灸、按摩治疗方法等

  8、动物和植物品种

  对于动植物的品种,可通过《植物新品种条例》予以保护。动植物的品种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另外,微*物品种及生产方法也可以授予专利权。

  9、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10、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如瓶贴等。主要利用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