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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意见陈述书是怎么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意见陈述书是怎样的

  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专利号:2008__,实用新型名称:《一__》,专利申请日:2008年1月8日,授权公告日:2008年10月29日,专利权人:尚*贵,(以下简称被请求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所依据的证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被请求专利的权利要求:

  见附件2第2页

  二、1。对比专利的权利要求:

  见附件1第2页

  2、对比专利的专利号:__,申请日:2003.2.2,公开日:2003年7月23日,授权公告日:2006年3月8日,发明名称:《__》,专利权人:___、___、___。

  对比专利公开日、公告日均在被请求专利的申请日之前,构成现有技术,成为对比文件。

  三、被请求专利的主要特征,参见。

  a。权利要求1,固定在转轴上的环形液阻箱,其中心孔滑配在转轴上;

  b。权利要求1,动极板的动触-头与液阻箱盖板上的静触-头相对;各动触-头设置在同一动极板上;

  c。权利要求1,静触-头与接线柱电连接;

  d。权利要求1,3,在动极板端面与液阻箱盖板之间设有弹簧;

  e。权利要求1,液阻箱设有盖板;

  f。权利要求2,与接线柱连接导线为柔性导线;静触-头为柔性触-头;

  g。权利要求1,在动极板的端面上布有径向斜槽,槽内设有球。

  四、对比专利的主要特征,参见附件1第2页。

  A。权利要求1,电解液容器为环形容器,固定在电机转轴上;权利要求2,中心孔与电机转轴配合;

  B。权利要求1,2,静电极和动电极相对,静电极固设在电解液贮腔的外环壁上;从说明书附图图1,各动电极独立设置;

  C。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静电极和动电极以及与其电气相连接的接线柱;

  D。权利要求1,设有阻止动电极向静电极移动的弹性阻力装置;

  E。说明书第3页第5行,设有绝缘材料制成的盖板;

  F。说明书第3页第6行,对应接线柱由软铜辫连接;

  G。说明书第3页第1—2行,…固设有一惯性块,…穿在导向杆上,…设有一对拉簧;

  H。权利要求1,还设有排气阀和安全阀。

  五、被请求专利与对比专利相比,完全被对比专利所有特征覆盖,不具备专利法关于新颖性的规定,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第六十六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