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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多少

  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多少

  专利许可使用费没有统一标准,一般由实施许可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专利许可使用费如何算

  专利使用费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他人在使用专利时向专利权人交纳的一定数额的使用费用。金额在实施许可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也由使用者同专利权人协商确定。双方应该秉承双赢的态度。

  什么是专利许可使用费

  由于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利,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可以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我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因此,专利权人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合理的,以实现其经济利益。他人若不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就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就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之所以可以要求他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因为他在获得专利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并进行了投资。他人若是无偿使用专利,那么专利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专利权人为了取得专利进行了投资,并因此承担了可能失败的风险。他人无偿使用就会产生“搭便车”的现象,“如果允许这种‘搭便车’的现象,仿制者就能够以低于创新者的价格售出相同的产品,从而将创新者挤出市场”这对于专利权人是极为不公平的,他的投入并没有相应的回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投资都是为了相应的回报。若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人们就不会积极地进行发明创造,去获得专利。这对于科技进步和科学研究是极为不利的,最终也会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要求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既有利于专利权人,也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使用他人专利需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他人支付自己要求的使用费。

  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如何合理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问题。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费用;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此外,市场上是否有可供选择的替代技术,技术改进的前暴,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也是影响使用费的因素。

  根据《合同法》第325条的规定,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总算和提成费两种方式各有优缺。总算的方式,专利权人得到款项早,风险较小,但有可能需要缴纳的税多些,而且如果以后产品的销路好,专利权人就得不到额外的好处。当然,如果以后产品达不到预期的销售额,这种方式就会给被许可人带来风险。如果提成费是分期支付的,则被许可人承担的风险比较小,但是如果以后产品的销售情况非常好,则专利权人就可以获得较高的提成费。在许多情况下,专利使用费是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结合的方式支付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详情都可由双方进行协商。还知道了什么是专利许可使用费。以上就是由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专利许可使用费是多少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是您还有什么疑惑,欢迎您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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