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是如何的

  一、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是如何的

  1、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的规定如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男方是不可以分割的。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彩礼返还的标准是怎样的

  彩礼返还的标准是,有下列情形的,彩礼需要返还:

  1、当事人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当事人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现在已经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现在已经离婚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