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彩礼返还符合的条件

  一、彩礼返还符合的条件

  1、彩礼返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