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通过离婚可以躲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吗

  一、通过离婚可以躲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吗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所以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不影响个人债务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