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
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
对外:合伙人均需承担责任
即使合伙人签订过协议,约定亏损由某人全部承担或者某人不承担亏损责任,但这些协议通常仅对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关系。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担责,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担责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内:有约定的按约定
只要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即使亏损仅由某一人承担这样的约定看起来显失公平,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