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该怎么办
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该怎么办
随着现代生物学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子女与父母之间尤其是与父亲之间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关系的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和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夫妻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商议,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根据一方当事人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还是不存在,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主张成立。
(二)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起诉到法院如何处理?首先法院会进行调节,如果另一方仍然拒绝孩子做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的证明。又提供不出拒绝的证据,法院会推定请求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主张成立。
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许多时候由于遗传的原因,父子、母子、兄弟姐妹之间的长相、肤色等一般都会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通过外貌长相的对比来确定亲子关系恐怕是最原始的方法,但这样方法只是一种猜测、判断,作为一种参考,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如果在亲子鉴定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