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抚养纠纷有基本常识有哪些

  子女抚养纠纷有基本常识有哪些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的内容:

  一、同居关系的解除;

  二、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三、子女的抚养。

  处理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三、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五、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六、子女抚养的处理同离婚纠纷。

  调整上述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