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确定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

  确定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亲或母亲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