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份遗嘱哪份有效

  一、多份遗嘱哪份有效

  1、多份遗嘱如果遗嘱内容不相抵触,可以依照在先订立的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话,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怎么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只要不存在下列遗嘱无效的情形,遗嘱便是合法有效的,应得到完全执行。遗嘱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具体包括: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立遗嘱人可在遗嘱生效前,即生前处分其作为遗产的财产。一旦遗嘱人生前处分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就等于遗嘱人变更了原来遗嘱中相应的内容,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涉及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7、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