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一、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1、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同一个人。

  2、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以后,由特定的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行为及程序。

  4、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