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用暴力抢夺借条构成何罪
债务人用暴力抢夺借条构成何罪
对于这样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债务人构成侵占罪。理由是债务人主观是想占有属于债权人所有的借条,是想占有他人的财物,构成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债务人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债务人当场以暴力取回借条,主观上是为了不再归还欠款,是为了非法占有,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债务人构成抢劫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