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代理机构有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商标代理机构有哪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1、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

  (四)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二、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补证、质押、许可合同备案、异议、注销、撤销等商标事宜;

  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包括代理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领取补正、受理、不予受理、驳回、异议答辩等通知书,领取商标注册证,以及办理其他与该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事宜。

  (二)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及商标争议案件;

  (三)进行商标案件证据调查,代理商标侵权投诉案件;

  (四)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五)代理商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代理参加商标纠纷调解、合同仲裁等活动;

  (七)代理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关事宜;

  (八)代理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请及相关事宜

  (九)代理其他商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