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无效还可以使用吗

  商标无效能使用吗

  不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故,商标被无效宣告,即不用有该商标专用权,也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