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认定商标部分侵权是怎样的

  一、被认定商标部分侵权是怎样的

  1、认为构成商标部分侵权的情形有:

  (1)对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二、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数额

  关于侵权产品销售数量的计算,由于侵权人在销售侵权产品时的隐蔽性,一般不会建立健全的财务账册来统计产品销售数量,于是对原告来说举证就变得困难,对此,北京高院认为,在没有其他参考依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侵权人在有关媒体上宣传的销售数量作为认定其销售侵权商品数量的参考。换句话说,可以按照侵权人自认的侵权产品销售数量作为根据。

  关于侵权产品单位利润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侵权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害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指除成本外的所有利润。于是,原告举证相对容易一些,可以将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减去行业平均成本来计算侵权产品单位利润,侵权产品有标价的,按标价计算销售价格,没有标价的,可按正品价格计。关于行业平均成本,可以参照权威行业协会的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