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商标权如何写协议
合伙公司商标权如何写协议
成立合伙公司时,商标权的归属由合伙人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归商标权归公司所有,并且约定公司解散后商标权的处理,没有统一的协议模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