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怎么办

  一、商标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怎么办

  1、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二、商标注册申请需要什么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刷或者用照片代替,长或者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3、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

  6、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须在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其优先权请求无效。

  7、商标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