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未转让完公司吊销了怎么办

  一、商标未转让完公司吊销了怎么办

  如果要实现商标转让,只能由企业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注销。在注销程序里,企业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内部的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清算组有权在清算阶段处理包括商标权在内的所有企业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欲受让商标的一方,可以直接与清算组协商商标转让一事,按照正常的程序受让商标。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