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必须以债权债务为基础才能成立债务转让吗

  一、必须以债权债务为基础才能成立债务转让吗

  1、要成立债务转让,不是必须以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为基础,但必须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为基础;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的,债务人不能转让给受让人。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必须以债权债务为基础才能成立债务转让吗

  是的。没有债权债务的存在就不会存在债务的转让。债权债务转让具有无因性,只要受让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