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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救火淹了三楼如何索赔

  四楼救火淹了三楼如何索赔

  消防部门救火是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损害到胡先生的财产安全,这从民法的角度来说属于紧急避险,通俗地讲就是在紧急情况下不得不牺牲较小的利益来保全较大的利益。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紧急避险引起的责任应该最终由引起险情的人来承担。损失应该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

  紧急避险规定在我国《民法典》182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