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拘禁罪司法解释

  一、非法拘禁罪能判刑多久

  1、非法拘禁罪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人身攻击或侮辱。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非法拘禁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情节较重,有殴打、侮辱情节的。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扣押、扣押债务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所谓殴打、侮辱情节,是指因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殴打、侮辱他人。侵犯或者侮辱作为严重的非法拘禁条件,是否包括单独构成犯罪的侵犯和侮辱行为,应当包括轻微伤害和侮辱,但不应当包括故意伤害罪的严重伤害。加重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罚;故意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转化罪,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所谓“致重伤”、“致人死亡”,仅指过失致重伤、致人死亡的案件,不包括有轻微故意伤害罪的过失致重伤案件,因为这种情况仍然属于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