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反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反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关系是什么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人如果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果反担保人是第三人的,与债权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2、《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及与之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

  2、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担保能力证明;

  3、反担保人、担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主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6、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反担保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反担保人、担保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合同双方已就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