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企业过户房产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企业过户房产如何处理

  企业过户房屋的,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缴纳契税后,协商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后产权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房屋过户登记要什么材料

  通常来说,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存量房合同;

  (5)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

  房屋过户在现实中有多种情形,不同的过户所需的资料不一,例如继承过户中需要准备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