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通过公证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一、不通过公证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公证不是房屋过户的条件,所以不办理公证也能过户房屋,如果通过买卖、赠与、交换等方式过户房屋的,买受人缴纳契税后,持契税凭证、房产证等材料,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公证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