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区别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

  一、无效婚姻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有效婚姻是怎样的?

  婚姻有效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且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结婚必须满足:

  (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以上内容便是对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的区别。分别弄清两者的含义和所满足的条件便容易得出其区别。希望您阅读以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细节地方不清楚的可以登陆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将针对您的具体问题给您专业的解答。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