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解除
(一)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法》第36条,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法定解除
如果在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也具体列举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
(三)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
哪些情形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十四情形之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种情形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十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约定、法定或协商等三种方式来解除,而具体在满足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编同时也在上文中为您进行了讲解,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