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二手房个人怎么买卖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个人怎么买卖

  买卖二手房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

  3、价款,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