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况有哪些

  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况有哪些

  1、违法事项

  比如替他人打架并因此受伤;或者说替他人看管、隐匿赃物并支出保管费用。

  2、不能发生债之关系的纯粹道德、宗教行为或好意施惠行为

  举例:养子女对养父母的照料;为患病者祈祷等行为。

  3、依法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

  比如登记结婚、诉讼离婚等。

  4、非经本人授权不得办理的事项

  如放弃继承权;公司股东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5、单纯的不作为

  如眺望地役权合同中,供地役权利人负有的不作为义务,无法进行无因管理;不侵犯他人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亦无法实施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