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装修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装修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如果装修超过预算的8%,就需要装修公司承担

  不少业主都遇到了装修公司漏报工程项目的情况,导致最后结算时费用远超预算。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业主虽然气愤但是仍旧选择了付款。其实在2013出台的规定中就规定了:“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要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因此面对预算超支,业主不必无奈接受。

  2、建材出了问题卖场要先行赔付

  如果在装修卖场购买的建材出现了问题,且建材商拒绝退换的话,您也是有依据维权的。同样是《家居行业经营规范》中明文规定,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必须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并且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

  3、地板耗损超5%可进行索赔

  木板长度不可能与所要铺设的房间刚好匹配,如90cm长地板,用了50cm,那么剩下的如果无法拼接,就只能扔掉,这称之为损耗。一般来说铺完地板后,省下的完整地板是可以退的,但有的装修队会故意多切割完整地板,增加费用。

  事实上,工整的房间进行地板铺设时,地板一般损耗在3%左右,我国《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中规定,木地板损耗率通常不应该超过5%。在地板铺设中,若察觉工人浪费严重,地板损耗率超过5%就可向施工方索赔。

  4、装修也有保修期

  《家居行业经营规范》将装修保修期纳入了进来,要求装修公司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具体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基础工程至少2年保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保修。装修后发现工程有问题的业主就要多留一个心眼了。

  对于保修期后重复出现的问题,为了避免装修公司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免费保修,业主需要在签订合同时就和装修公司协商好,明确标注出保修期内产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需要在维修之后重新验收,并于重新验收之日起再延长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