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了3年劳动合同解除要赔钱吗

  签了3年劳动合同解除要赔钱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之后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钱,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是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工作的话,通过调整仍然不能够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不需要进行赔钱,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