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变更

  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变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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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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