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