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自己解除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自己解除

  1、试用期劳动合同不可以自己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方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出具考核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方可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劳动法规定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