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无效有什么特征
劳动合同是无效有什么特征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可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的某些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依据部分无效、部分有效合同产生的劳动关系,法律仍将保障其继续存在。某些合同条款被确认无效后,劳动关系的这部分内容受劳动法规和集体合同的调整。
全部无效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它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国家通过撤消合同来消除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
那么怎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