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劳动关系有三项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属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且后者向该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进一步说,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劳动关系具有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司法实践中,还需结合诸多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
第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当然,实践中无论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民事合作关系都会涉及报酬或费用支付的问题,目前也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对上述三种关系中的“劳动报酬”加以明确地区分,所以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只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辅助标准。
第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然而在实践中的情况十分复杂,劳务雇佣关系中雇主也要为雇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例如在装饰装修行业中实行的“包清工”方式,雇员只是出工出力,而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雇主提供,所以是否提供劳动条件也仅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之一。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能够体现劳动关系特点的行为与情况也可以佐证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名片”、介绍信等,或劳动者填写了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用人单位允许劳动者以该单位员工名义工作或不为反对意见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