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由什么构成
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由什么构成
1、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以及正常的市场秩序。
2、实施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在发现自己的信(声)誉因为其他人的诽谤、侮辱等的行为而受损时,是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实施侵权行为的,同时也可以在计算自己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之后,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此来弥补因信(声)誉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