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4)主观方面为过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